共青团委员会优秀学生干部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刘玉宁发布时间:2020-11-13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生组织(社团)负责人:

此次共青团委员会优秀学生干部采取“申请-评审”方式,在上一学年中担任各级学生组织(社团)学生干部(社团正部长及负责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满足优秀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下,成为拥护党的领导的表率、无私奉献的表率、服务广大同学的表率。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真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组织主题党团日活动,积极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哈工大精神传统等宣讲活动,自觉成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的典范,引领同学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2)带头恪守学生本分,勤奋学习、不迟到早退缺课旷课,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分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者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或者创新创业领域有突出成绩,且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未通过”或者“不合格”现象)。

(3)带头奉献班级建设,珍惜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致力学风建设,班级没有因成绩不及格而退学的学生,致力寝室建设、甘于奉献,上一学年中所在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C、D情况,公私分明、不借担任学生干部机会谋求私利,所在集体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奖励。

(4)带头服务广大同学,牢记服务同学的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立志做“同学友”、不做“同学官”,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倾听同学呼声,千方百计为同学排忧解难,积极组织学生需要的活动、打造学生依靠的组织、成为学生信赖的朋友,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达90%以上。

凡获得院系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可申请校团委优秀学生干部。

11月17日下午17:30之前,各申请学生请将附件1: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表附件2:《2019-2020年度学生先进个人民主评议表》认真填写,纸质版由学生所在院校签字审核并盖章后,并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南415);参与评选的同学须加入函评工作QQ群(705897632,并在群中上传一份Word(存档)和PDF版(函评展示)申请表

函评在11月18日中午12: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函评时,参选人无需上台答辩、无需达到现场。评委根据学生提交申请表上所列的活动情况进行评分。

评委包括校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团、社团管理部主任、每个社团代表等。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社团可派出一名社团代表参与函评工作,且至多1人,函评工作通过不公开记名方式进行。

附件1: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2:大学2019-2020年度学生干部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3:共青团2019-2020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民主评议办法.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