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省示范性团员和青年实践教育基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光凯发布时间:2024-03-31动态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探索团的组织生活教育资源供给、方式载体创新有效途径,推进落实团员队伍建设探索创新重点项目,经研究,拟在全省创建一批示范性团员和青年实践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建为引领,创建一批政治建设好、组织基础好、实践效能好、作用发挥好的实践育人载体平台,更好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广大团员和青年,完善团的组织生活、实践教育的体系机制建设,提供有感染力、有参与度的内容支撑、实体阵地、教育产品,组织引导团员和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努力奋斗、挺膺担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山东省示范性团员和青年实践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或有基础开展以下工作:

(一)具备工作基础。鼓励依托现有的传统革命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化传统教育等阵地载体,主动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接争取支持,整合优化资源,丰富教育实践的内容形式。基地应有完备的学习观摩条件和环境,原则上可容纳50名以上学员同时进行观摩或参与实践活动。基地成立团组织的在申报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开展活动经常。能常态化组织团员和青年到基地开展观摩学习和实践教育,至少能承接1次本区域的示范性入团仪式,1次样板式主题团日活动;全年开展教育宣讲或体验式实践课程不少于4次。

(三)拥有师资队伍。凝聚青年讲解员、青年宣讲团成员、兼职团干部、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等工作力量,打造一支不少于10人的骨干师资队伍,开展专业化、精准化的宣讲授课,组织开展实践体验项目。建立“课程研讨工作室”,做好教育实践课程项目的研发应用。

(四)具有教育实效。基地申报打造工作严禁“拿来主义”,杜绝“挂牌子”“造盆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融入团青工作内涵,针对团员和青年群体,形成一套体系性宣讲内容,若干青年榜样示范的典型案例以及有感染力、可互动的的实践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制作有普遍推广运用价值的教育产品(如云课堂、微视频等)。

三、申报数量

各学院团委可根据实际自主申报,不做数量要求。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申请、逐级推荐、择优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基地所属学院团委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二)省级评定。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对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下发入选名单。

五、申报材料

符合遴选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基地应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全省示范性团员和青年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佐证材料(基地硬件设施、工作场景、 师资队伍、宣讲项目的相关文字或影像材料);3.下步依托基地开展团员和青年教育实践、强化团员队伍建设的工作考虑,篇幅控制在 800 字左右。相关申报材料请于 4 212:00前,将 word 版和盖章扫描后的 PDF 版发送至团委邮箱(hitwhzz@126.com)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性基地创建工作,作为党建统领下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和优化团员教育管理的重要载体抓手,统筹考虑、积极落实开展教育实践项目活动所需的政策保障和资源支持,确保打造出一批基础过硬、效能显著的优秀基地。

(二)打造示范样板。示范性基地的创建要以做标杆、打样板为导向,既要立足本地发挥优势、做出特色,又要为全省探索完善团的组织生活载体、加强团员教育的创新路径,力争形成全省团员和青年教育实践载体建设的一套标准、一张蓝图。

(三)坚持动态管理。团省委负责对示范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年底开展一次综合性评价,发挥作用好、形成有效机制的给予经验推广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实效不明显的及时清退,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充。

附件:申报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4  3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