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重大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发现、培育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有效搭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学科交叉协同创新,培育一批“成规模、跨学科、可持续”的特色创新团队,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举办第四届·机械工业九院“校长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相关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发展处、学工处(校团委、创业商学院)
承办单位:学工处(校团委、创业商学院)、创新创业园
赞助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学校设评审委员会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各学院成立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二、参赛要求
本届赛事按照“立项、中期检查、项目初审、决赛答辩”的方式进行。
创业大赛分创业计划类(甲类)、创业实践类(乙类)两个类别。各学院申报“校长杯”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数量不限。每位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仅限一项,参赛作品信息提交后不允许变更、修改。
(1)参赛对象要求:创业计划类、创业实践类均面向所有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3年以内的毕业生,每个项目参赛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10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院系组建团队,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推荐单位。
①创业计划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在报名结束之前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2021年8月之后注册为截止时间)。
②创业实践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已经运营3个月以上(2021年8月之前注册),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2018年7月之后毕业生)的项目。
(2)参赛作品提交要求:立项报名时提交立项申请书;结题参加评审时候提交材料为项目说明书及一份完整的商业策划书(BP),项目必须有明确的方案名称和设计的企业名称。项目应描述公司的商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的进程,说明所需资源,揭示风险和预期回报等。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创业实践类的项目在报名时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不齐的参赛团队取消其参赛资格。
(3)评审方式
创业计划类与创业实践类两类项目分类评审,各学院完成本学院上报项目的院级有效性审查,由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有效性审查,对确认有效的项目,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综合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进入答辩名单和三等奖名单。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并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决赛答辩采用PPT的形式呈现,未参加答辩项目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4)奖项设置
创业计划类与创业实践类两类项目分类评审,根据评审实际情况予以分配相应比例名额。创业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应不超过有效参赛项目数的10%、15%、20%。一等奖的产生必须经过答辩并由组委会和评委会合议产生。如有特别突出的获奖作品可从一等奖项目中推荐1-2项参加“校长杯”特别奖路演,可空缺。经竞赛组委会讨论,可调整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名额。
三、奖励政策
(一)学生获奖奖励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各申报项目申报书及现场答辩两项环节的表现,分类或综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可获得奖金奖励,可按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继续参加“挑战杯”、 “互联网+”等国家级比赛,同时有资格参加创业商学院创业精英培训班、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大赛组委会将视参赛作品类别及参赛情况适当调整奖项数。
(二)学院获奖奖励
大赛将依据各学院报名参赛项目数和获奖数成绩,以排序方式评选出“校长杯”优秀组织单位,并给予获奖学院一定的经费支持。
团体总分计算办法另行通知。
四、竞赛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5月7日 | 下发第四届“校长杯”大赛通知 |
5月7日-5月28日 | 赛事宣传,学生组队报名,提交立项申报书至学院 |
5月28日-5月31日 | 院系提交学院项目立项汇总表 |
6月1日-9月6日 |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项目 |
6月 | 重点项目路演活动 |
9月9日-9月20日 | 各学院组织完成参赛项目的中期检查(重点团队,重点指导) |
9月20日-10月18日 | 各团队继续完善项目 |
10月18日-11月1日 | 学院组织完成赛事初审,并形成推报名单 |
11月1日-11月3日 | 完成作品提交 |
11月3日-11月28日 | 学校评审、决赛答辩路演 |
五、竞赛申报工作:
1、5月28日前,学生提交立项申报书至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所在学院;
2.5月31日16:00前,学院提交立项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hgdwhjy@163.com)
3.10月18日16:00前,学生项目团队向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团队提交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作品(论文);
4.11月3日16:00前,学院完成作品有效性审查,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汇总表、项目说明书、商业策划书(BP)及相关材料收齐,统一提交到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活动中心南楼424),电话5687535。
备注:为推动优秀项目成果转化,届时组委会将向邀请校友、媒体、创投机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参观作品展和“校长杯”路演活动,对我校优秀学生作品进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组委会提供展位、展架和展板模板,参赛团队自行制作展览所需宣传材料。
附件1:2021年第四届“校长杯”创业竞赛xx学院立项汇总表.xlsx
第四届“校长杯”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1年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