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重大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发现、培育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有效搭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学科交叉协同创新,培育一批“成规模、跨学科、可持续”的特色创新团队,特举办第四届哈工大(威海)·机械工业九院“校长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发展处、学工处(校团委、创业商学院)
承办单位:学工处(校团委、创业商学院)、创新创业园
赞助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学校设评审委员会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各学院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二、赛道赛制
本届“校长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分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意竞赛两项主体赛。
各学院申报两项主体赛的参赛项目数量不限。每位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意竞赛仅限一项。参赛作品信息提交后不允许变更、修改。
三、参赛要求
本届赛事按照“立项、中期检查、项目初审、决赛答辩”的方式进行。
1.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附件参照2-1至2-5)
该竞赛各组别设置要求参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参赛对象要求:面向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一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个项目参赛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8人。
(2)参赛作品分类: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个大类。
(3)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除了需要提交项目申报书以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包含可运行展示的实物作品和项目论文。实物作品要求机械与控制类作品模型可现场运行演示,能源化工类作品完成完整样品,信息技术类作品完成可人机交互的软件/硬件系统。项目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论文评分记入作品总分。
②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论文须为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研究论文,每篇字数在3000字以上。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的论文原则上不能申报自然科学类论文的评审评奖。英文论文在3000单词以上,同时必须提交中文对照版论文提纲和摘要。
③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或相关学术论文每篇在8000字之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之内。英文论文在3000单词以上,同时必须提交中文对照版论文提纲和摘要。
交叉学科的项目作品选择一项突出其最主要特点的类别进行申报。
(4)评审方式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采用“分类申报、分类评比、分类评奖”的申报和评审办法。各学院完成本学院上报项目的院级有效性审查,由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有效性审查,对确认有效的项目,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综合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进入答辩名单和三等奖名单。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并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决赛答辩采用PPT的形式呈现,未参加答辩项目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6)奖项设置
科技发明制作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均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数量分别不超过该类作品有效项目数的10%、15%、20%,如有特别突出的获奖作品可从一等奖项目中推荐1-3项参加“校长杯”特别奖路演,可空缺。经竞赛组委会讨论,可调整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名额。
2.创意竞赛(相关附件参照1-1至1-5)
该竞赛旨在激发低年级学生科技实践兴趣,培养低年级学生自主科研能力和想象力,为科技创新提供新理念、新思维、新方法。学生基于独特的思维、新颖的构思和创造性的想法,以现有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设计出具有一定科技含量、能够满足学习、科研、生活、生产等需求的创意方案、概念描述等。鼓励低年级学生结合大一年度项目计划参与竞赛。
(1)参赛对象要求:
仅限竞赛报名时为我校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每个团队人数限定为3人。每位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的项目仅限一项。
(2)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创意作品以申报书和作品报告的形式申报,其他能呈现创意结果的材料可附后。报告内容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包括可行性的论述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状况分析,理论知识要有依据,要注明相关的参考文献,每篇不少于3000字。
(3)评审方式
各学院完成本学院上报项目的院级有效性审查,由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有效性审查,对确认有效的项目,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综合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进入答辩名单和三等奖名单。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并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决赛答辩采用PPT的形式呈现,未参加答辩项目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4)奖项设置:为综合考虑作品的创新性、可行性、完整性,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综合评奖。创意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应不超过有效参赛项目数的5%、10%、15%,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一等奖的产生必须经过答辩并由组委会和评委会合议产生。如有特别突出的获奖作品可从一等奖项目中推荐1项参加“校长杯”特别奖路演,可空缺。经竞赛组委会讨论,可调整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名额。
四、竞赛奖励政策
(一)学生获奖奖励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各申报项目申报书及现场答辩两项环节的表现,分类或综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可获得奖金奖励,可按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参加重点科技竞赛训练营的资格,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国家级比赛。大赛组委会将视参赛作品类别及参赛情况适当调整奖项数。其中:
1.“校长杯”特别奖:从两项主体赛的一等奖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特别奖路演,奖金不兼得;路演项目总数不超过6项,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特别奖可空缺;
2.一等奖:两项主体赛一等奖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
3.二等奖:两项主体赛二等奖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40项。
(二)学院获奖奖励
大赛将依据各学院团体总分排序,评选出“校长杯”优秀组织单位,并给予获奖学院一定的经费支持。
团体总分计算办法另行通知。
五、竞赛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5月7日 | 下发第四届“校长杯”大赛通知 |
5月7日-5月28日 | 赛事宣传,学生组队报名,提交立项申报书至学院 |
5月28日-5月31日 | 院系提交学院项目立项汇总表 |
6月1日-9月6日 |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项目 |
9月9日-9月20日 | 学院组织完成参赛项目中期检查(重点团队,重点指导) |
9月20日-10月18日 | 各团队继续完善作品 |
10月18日-11月1日 | 学院组织完成赛事初审,并形成推报名单 |
11月1日-11月3日 | 完成作品提交 |
11月3日-11月28日 | 学校评审、决赛答辩路演 |
六、竞赛申报工作:
1.5月28日前,学生提交立项申报书至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所在学院;
2.5月31日16:00前,学院提交立项汇总表(电子版)至团委邮箱(hittwkc@163.com);
3.10月18日16:00前,学生项目团队向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团队提交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作品(论文);
4.11月3日16:00前,学院完成作品有效性审查,以学院为单位将两项主体赛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作品(论文、报告、作品说明书等)收齐,统一提交到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活动中心南楼415),电话5687015。
备注:为推动优秀项目成果转化,届时组委会将向邀请校友、媒体、创投机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参观作品展和“校长杯”路演活动,对我校优秀学生作品进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组委会提供展位、展架和展板模板,参赛团队自行制作展览所需宣传材料。
第四届“校长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