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典型选树的通知

发布者:周光凯发布时间:2021-12-23动态浏览次数:455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担当作为、勇争一流,按照团省委、团市委工作安排,将开展省级、市级共青团工作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申报流程

各学院选拔后择优推荐至校团委,团委组织联评,根据联评成绩排序推荐至团省委和团市委参评。红旗团支部要求在2021年度获得过优秀团支部标兵或者优秀班集体标兵称号,每个院团委至多推荐1个。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院团委至多推荐1人。

三、相关要求

1.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听取党组织意见,对推报的人选(单位)负责。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2.加强宣传,倡树正气。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加强对各类青年典型的宣传,集中展示新时代威海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在广大青年中树立可学可亲可敬的青年典型,传递优良的社会风尚。

3.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

4.请各学院团委于2021122817:00前,将各类典型表格、名单汇总表等材料,加盖团委公章,纸质版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415,电子版发至邮箱hitwhgqt@163.com

联系电话:0631-5687015

联系人:周光凯

附件1.2021年度“两红两优”选树条件.docx

附件2.评优表格.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