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校区开展了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了巩固和扩大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展示各实践团队的风采,鼓励更多的同学积极参加到社会实践中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暨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评比工作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原则
(一)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评选对象:已立项并完成的校级社会实践团队
2.评选条件:
(1)团队能够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
(2)团队活动组织严密,出发前上报活动计划,返校后进行交流并上交充分详实的总结材料;
(3)能够将团队实践成果在校园网、校报或其他媒体上宣传报道,或在校园内宣传展出。
3.产生办法:通过团队实践总结报告书面评审和现场展示综合评选产生。
(二)社会实践优秀班级
1.评选对象:已立项并完成的班级团队
2.评选条件:
(1)实践主题明确,能够围绕主题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并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
(2)活动组织严密,出发前上报活动计划,组织参与相关交流及培训,返校后进行交流并上交充分详实的总结材料。
3.产生办法:从通过所在学院审核立项并在校团委备案的班级团队中产生,学院先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联评,评选出社会实践优秀班级若干。
(三)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1.评选数量:若干。
2.评选对象:参加校级、学院、班级团队以及个人实践的同学。
3.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校级、班级组织的实践团队,并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2)认真总结和提炼社会实践成果,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质量好。
4.产生办法:
(1)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参加实践同学的人数按比例择优推荐若干。
(2)校级社会实践团队:根据最终评比名次确定每个团队优秀个人名额。其中,一等奖团队优秀个人数量为团队总人数40%;二等奖团队优秀个人数量为团队总人数25%;三等奖团队优秀个人数量为团队总人数15%。
注:校级社会实践团队优秀个人名额不列入各学院名额。已参加各学院优秀个人申请的不得继续申请校级社会实践团队优秀个人。
参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的同学需上交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和个人实践感言。
二、日程安排及要求
(一)关于校级团队评比的日程安排
1.9月18日前,各团队提交参评资料。
2.9月19日-9月21日,相关负责人审核实践报告。
3.9月22日,开展“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风采展示暨评比大会--校级实践团队”分会场。评比要求:
(1)各参评团队讲解顺序由抽签决定;
(2)具体评比事宜请加入QQ群:852497719,各团队可提前制作评比所用PPT。
(二)关于社会实践优秀班级评比的日程安排
1.各班级召开班会进行总结交流,分享实践中的经历与感受,总结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之处。
申报优秀班级请将《优秀班级申报表》和《优秀个人申报表》报送至各自所在学院。
2.各学院开展本单位优秀班级、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认真填写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优秀班级、优秀个人统计表。9月18日前,各学院将汇总统计表等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电子版报送邮箱: hitwhgqt@163.com,打印版报送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北415。
注: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压缩至一个压缩包里,压缩包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社会实践优秀奖项汇总材料。
3.校团委9月20日公布参加校级联评的班级名单,请各团队提前准备好PPT和演讲稿。
4.9月23日,开展“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风采展示暨评比大会--社会实践优秀班级”分会场。
三、其他
1.请各学院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及评比工作,大力宣扬在社会实践中涌现出的杰出代表团队及优秀个人典型。
2.各校级团队负责人、各学院负责社会实践的同学,请加入QQ群:852497719。相关参考资料见附件。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