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诗咏青春·时代之歌”青春诗会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仲惟嘉发布时间:2023-11-03动态浏览次数:621


各学院(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年学生中掀起亲近经典、热爱诗词的热潮,校区团委将于11月中下旬举办诗咏青春·时代之歌”青春诗会,以诗歌致敬青春,传承精神,讴歌时代,切实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引领广大青年坚定信念、砥砺前行本届青春诗会共分“红色根脉·凝心铸魂筑梦青春·矢志不渝”、“时代浪潮·踔厉奋发三个申报篇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诗咏青春·时代之歌

二、参赛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

   四、日程安排

(一)宣传选拔

时间:11月3日-11月9日

地点:各学院团委

要求:各学院团委向学生发出关于开展首届诗咏青春·时代之歌”青春诗会活动的通知;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在学院内组织开展选拔,于11月8日前将选拔人员资料信息发送至团委工作邮箱(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彩排预演

时间:11月10日

地点:待定

要求:按照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展演节目单。

(三)展示活动

     时间:11月中下旬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要求:各学院根据展演节目单,依次上台展示交流。现场将邀请威海市朗诵艺术协会的专家担任评委。

五、活动要求

  1.诵读作品要求是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2.内容要突出本次大赛主题,积极向上,励志进取,歌颂祖国,弘扬中华美德,讴歌青春旋律,赞美新时代,促进社会文明。

  3.参赛形式为背诵,作品可借助音乐、背景、服装、吟诵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以团队形式诵读,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4.每个学院需推荐不少于2个作品参加展演。各社团可以社团为单位参赛。学院团委及社团指导老师需对作品内容及形式进行审核。

六、评审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评审方式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业评委评审组,由评审组现场评审打分。


(二)奖项设置

  根据参加展演的节目数量,按现场评委评分,做出作品排名,划分一、二、三等奖。

  七、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大力宣传,精心准备,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到本次活动中。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加入QQ 群:647830786,以便交流。

  联人:仲惟嘉

  联系电话:5687015

  工作邮箱:hitwhgqt@163.com 

附件:首届“青春诗会”参赛作品回执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