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组织表扬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周光凯发布时间:2023-11-07动态浏览次数:1019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弘扬志愿精神,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工作者和组织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推荐名额

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1个,优秀组织1个。

二、推荐条件

本次表扬活动范围为近年来全省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突出地区特色和服务大局成效,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文明实践、关爱少年儿童、为老服务、阳光助残、卫生健康、应急救援与疫情防控、社区治理与邻里守望、节水护水、文化传播与旅游服务、法律服务与禁毒教育等领域,对上述领域基层一线,特别是在防汛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工作者和组织给予倾斜。

()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在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http://ww.sdzyz.com.cn/)志愿汇实名注册。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年龄为1440周岁,在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扬的个人不再参加本届评选;志愿服务工作者不参与此项评选。

()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

1.成立2(2)以上,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扬的集体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三、申报时间

2023117 - 1114日,相关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zhiyuanfuwu2021@126.com

四、推报程序

()动员申报。各学院团委通过组织渠道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及有关单位申报。

()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负责对申报人选/组织开展初评、审核,要严格公示政审等程序,校区团委组织联评,对拟推荐人选/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通报表扬。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审核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人选和组织名单。对产生的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工作者和组织以协会文件印发表扬决定,并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

 附件1: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2: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3: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汇总.docx

 附件4:山东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汇总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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