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申报通知

发布者:周光凯发布时间:2024-02-27动态浏览次数:1807

各学院团委:

为展示好当代齐鲁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使命、勇担时代责任、矢志砥砺前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决定开展第26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451—2010430日出生),我省各行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山东省籍青年和目前在山东工作3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35周岁以下(198951日后出生)青年要占一定比例。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一般应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二、申报名额

具体名额待定,学校排序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着力提高推荐人选的质量。要突出时代性、代表性、广泛性,注重挖掘和推荐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青年典型。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在全面了解掌握的基础上,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关联领域一线倾斜,注重发现各行业涌现出的优秀青年、新兴领域青年、社会组织青年人才和创新创业青年。

2.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在推荐过程中,各层级推荐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坚持事迹优先,严禁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严禁拉关系以及说情打招呼等不正当干预情形。各单位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团的重要环节抓牢抓好,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三关四必,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机关、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要督促各级团组织积极协调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

3.加强宣传,倡树正气。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加强对获奖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在广大青年中树立可学可亲可敬的青年典型,传递优良的社会风尚。

4.加强协商,按时报送。要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务必于22912: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团委。各学院团委至多推荐1人,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后续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事宜请根据团省委反馈情况再行开展。

 附件3-申报表(预填,暂无需盖章).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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