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周光凯发布时间:2024-04-08动态浏览次数:5899

各学院团委:

为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校团员和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学校团委决定启动2023—2024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优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

2.先进团委

3.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

4.十佳团支部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

3.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

4.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三)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

该奖项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二、工作进度安排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与表彰工作。以上奖项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时间

工作内容

48

发布评选20232024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48日—415

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联评、审核,公示初审结果

415

学院上报“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415日—417

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学生五四奖章联评

417

相关评优结果上报校本部

417日—421

校区团委审核评选结果并公示

421

学校公示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

请各学院团委整理好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表用“荣誉称号-学院-学号姓名”进行命名,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itwhzzb@126.com(命名方式为“某某学院五四评优汇总材料”),同时将汇总表(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学生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学生“五四”奖章的申报表及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纸质材料41517:00前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南415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631-5687015

附件1—3.docx

附件4:五四评优相关表格(威海校区).docx

附件5: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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