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校团员和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学校团委决定启动2023—2024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优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
2.先进团委
3.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
4.十佳团支部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
3.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
4.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三)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
该奖项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二、工作进度安排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与表彰工作。以上奖项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8日 | 发布评选2023—2024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
4月8日—4月15日 | 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联评、审核,公示初审结果 |
4月15日 | 学院上报“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
4月15日—4月17日 | 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学生五四奖章联评 |
4月17日 | 相关评优结果上报校本部 |
4月17日—4月21日 | 校区团委审核评选结果并公示 |
4月21日 | 学校公示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 |
请各学院团委整理好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表用“荣誉称号-学院-学号姓名”进行命名,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itwhzzb@126.com(命名方式为“某某学院五四评优汇总材料”),同时将汇总表(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学生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学生“五•四”奖章的申报表及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纸质材料4月15日17:00前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南415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631-5687015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