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3-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的通知

发布者:杨俊敏发布时间:2024-08-30动态浏览次数:110

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2021年版)》,现对2023-2024年春季学期校团委直属部门、各组织、各社团等认定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进行收取,经由校团委审核盖章后统一下发至各学院。

校团委直属部门、各组织、各社团上交时间截止至97日(第二周周日)下午4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2023-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认定资格。加分流程及上报表格见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社团活动及加分申请流程.docx

校团委素质考评加分模板(直属部门、各组织、各社团).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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