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2021年版)》,现对2023-2024年春季学期校团委直属部门、各组织、各社团等认定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进行收取,经由校团委审核盖章后统一下发至各学院。
校团委直属部门、各组织、各社团上交时间截止至9月7日(第二周周日)下午4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2023-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认定资格。加分流程及上报表格见附件。
校团委素质考评加分模板(直属部门、各组织、各社团).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