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特举办“郭永怀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北洋之星”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名称
“郭永怀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北洋之星”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大赛)。
二、大赛主题
创在威海 智绘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23年6月-2023年10月
项目征集时间:2023年6月-2023年9月
初赛时间:2023年10月中旬
决赛时间:2023年11月初
四、决赛路演现场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威海市科技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郭永怀高等技术研究院
承办单位: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
六、参赛对象及条件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参赛项目领域涵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人工智能、5G等领域。报名参赛的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正常经营,知识产权清晰,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在国内注册成立的创业企业。
1、参赛项目需符合大赛项目领域要求。
2、前八届“北洋之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以相同项目再次参赛。
3、参赛项目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使用权或市场经营权,且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应用前景。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2023年10月1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公司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1、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2、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3、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决赛”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
(一)大赛报名:2023年6月1日-9月30日
报名流程:
1、参赛企业、团队可登陆第九届“北洋之星”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www.ibeiyang.com/ ),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在网上下载《创业计划书模板》、《参赛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jianghaizhou@beiyang.com,进行统一报名。
2、参赛资料提交后请及时确认是否收到邮
3、件回执,如未收到回执,请尽快联系大赛联系人:姜海周,0631-5699898、15063157385,项目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4、参赛企业、团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bystar2014和孵化器官网:www.ibeiyang.com,随时了解大赛最新动态。
(二)初赛
初赛时间:2023年10月中旬
初赛方式:采取创业计划书评审方式
各专项参赛选手于报名截止前将创业计划书(设计图、说明等)、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报名表等在网上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委按照《“郭永怀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北洋之星”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评审细则》要求对参赛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筛选10个项目晋级企业组决赛,10个项目晋级团队组决赛。
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单位或团队,主办方将发出决赛邀请函,并组织项目路演培训。
(三)决赛
决赛时间:2023年10月下旬
决赛方式:采取现场路演+答辩形式
决赛在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采取6分钟PPT项目路演加4分钟评委提问形式进行。路演结束前1分钟有倒计时提醒,计时结束后,参赛选手停止展示和回答。专家评委按照《“郭永怀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北洋之星”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评审细则》要求以及选手陈述和答辩表现进行评分,比赛总分100分,根据平均分高低确定各类奖项。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所有获奖项目都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及获奖证书,标准为:
企业组:
一等奖1名 奖励30000元;
二等奖2名 各奖励20000元;
三等奖3名 各奖励10000元;
优秀奖4名 各奖励2000元。
团队组:
一等奖1名 奖励10000元;
二等奖2名 各奖励8000元;
三等奖3名 各奖励5000元;
优秀奖4名 各奖励2000元。
九、扶持政策
(一)参赛选手均可享受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专业创业指导服务。
(二)凡进入决赛项目均可申请入驻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享受三年房租减免及相关扶持政策。
(三)获奖项目落地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将有机会获得威海北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天使投资基金100-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建设银行威海分行等银行给予信贷支持。
十、法律声明
(一)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获奖机会;
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项目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技术成果,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前述非法行为发生,参赛者应当负起全部赔偿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大赛组委会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取消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同时对潜在可能发生的损害,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大赛组委会对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参赛选手提交的大赛材料,组委会将履行保密义务,不外泄。
(二)如因突发事件或其他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主办方有权改变大赛举办方式或推迟及取消大赛。
(三)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威海市区(环翠区、经区、高区)内参赛项目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威海市区外参赛项目的食宿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每个参赛项目限参赛选手2人,超过部分由参赛项目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20230602“郭永怀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北洋杯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pdf
“郭永怀之星”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九届“北洋之星”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
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3年9月7日